ICD-11和DSM-5是如何评估病理性哀伤?
文/刘新宪
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(WHO)发布的《国际疾病分类-第11版》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, ICD-11)将病理性哀伤定名为“延长哀伤障碍”。2013年由美国精神医学会(APA)出版的《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冊 - 第五版》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DSM-V)把病理性哀伤加入了附录,称它为持续性复杂哀伤障碍(Persistent Complex Bereavement Related Disorder, PCBD)。两者对病理性哀伤的诊断有很多共同之处,也有一些不同之处。本文对此展开初步的探讨。
一、ICD-11的诊断指导
ICD-11为延长哀伤障碍的诊断提供了一些指导性的建议如下:
A.挚爱的亲人逝去。
B.持久且弥漫心灵的强烈哀伤伴随着下列特征:
1.思念逝者,
2.或持续性地关注逝者。
C.伴随着剧烈的情感痛苦,出现不同的哀伤反应,比如:
1.悲伤,
2.负罪感,
3.愤怒,
4.拒绝承认事件的发生,
5.指责他人,
6.难以接受死亡事件,
7.感到失去了自己生命中的一个部分,
8.感受不到积极的情绪,
9.情感麻木不仁,
10.很难参与社会交际和活动。
D.哀伤反应与当地文化习俗或宗教传统不相符。
E.哀伤的痛苦严重损害了个人、家庭、社会、学习、工作、及其它一些重要方面的功能。
F.死亡事件发生至少6个月以上。
二、DSM-5的诊断指导
DSM-5 虽然还没有把持续性复杂哀伤障碍(PCGD)作为一个独立的分类,但在附录中的“症状和进一步研究”部分提出了对它的诊断标准建议。
A.经历了挚爱的人的死亡。
B.自死亡事件之后,至少有一种下列症状在很多天内出现,而不只是临床上有显著症状,此外死亡时间至少发生在12个月以上,(丧亲儿童为6个月):
1.不停地思念/回忆逝者。(儿童的思念可以表现为游戏和行为,包括反映在与照顾者或依恋对象分离及重聚的行为。
2.对死亡有着强烈的悲伤和情绪痛苦。
3.全神贯注于逝者。
4.全神贯注于死亡事件。(儿童对逝者的这种关注可以通过游戏和行为来表达,并可能延伸到对他们身边的人是否可能死亡。)
C.自死亡事件之后,在下列症状中至少有六种症状频繁出现,并在临床上有显著反应,并至少持续12个月,(丧亲儿童为6个月):
对死亡事件的痛苦反应方面
1.明显难以接受死亡,(对儿童来说,取决于儿童理解死亡意义和永久性的能力)。
2.对丧失事件感到难以相信或麻木不仁。
3.对逝者很难产生出有积极意义的回忆。
4.对丧失事件感到苦涩或愤怒。
5.对逝者或死亡事件有不合理的认识,比如自责。
6.过度回避有关丧失事件的提醒物,比如回避与逝者有关的人,地方或事情(儿童则可能包括避免对逝者的想法和感受)。
社交/身份的丧失方面
7.萌生用死来与逝者团聚的愿望。
8.难以信任他人。
9.感到孤独,并与外界隔绝。
10. 感到生命变得毫无意义或空虚的,或者感到没有逝者的生活难以维系。
11.对自己在生活中角色感到困惑,或对自己身份的认识不断减弱(例如,感到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已随逝者死去)。
12.对一切聊无兴趣,包括对未来的计划,比如友情,社会活动等。
D.丧失事件导致了显著的临床痛苦症状,并对社会、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有明显损害。
E.哀伤反应不符合当地文化习俗,宗教或年龄。
总之无论是联合国卫生组织发布的ICD-11还是由美国精神医学会(APA)出版的《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冊 V5》(DSM-5),为病理性哀伤的评估诊断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,但两者也略有不同之处。除了名称之外,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时间的界定。ICD-11诊断标准之一是至少六个月,DSM-5则为12个月。我国学者对失独父母的研究显示两年是他们的剧痛期。另外有学者认为在诊断时,关于上述的哀伤反应方面,需要同时出现若干反应才符合条件,也有学者认为出现其中一项但极度严重也可符合诊断条件。所以对临床使用来说,ICD-11和DSM-V所提供的是一个指导性的建议。医生需要根据具体对象和具体情况而定,另外要使用已经开发出来并经过信效度验证的评估工具做参考。